原标题:新天绿能通过与香港中华煤气签订唐山LNG项目LNG储罐建设出资合同
来源:格隆汇
新天绿能公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与唐山皓华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唐山LNG项目LNG储罐建设出资合同和LNG储罐委托建设管理合同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与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唐山皓华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唐山LNG项目LNG储罐建设出资合同》和《LNG储罐委托建设管理合同》,合同约定唐山LNG项目2#、6#储罐的建设出资和管理方面的合作,唐山皓华贸易有限公司负责出资22亿元对储罐进行建设。
附:600956:新天绿能H股公告(關連交易)
来源:东方财富网
董事会宣布,于2020年8月20日,本公司附属公司曹妃甸公司与唐山皓华订立储罐合作合同,约定有关标的储罐的建设出资和管理方面的合作,其中:标的储罐前期的申报手续、建设管理以及竣工后的运营管理由曹妃甸公司负责;唐山皓华负责对标的储罐的建设进行出资,合计人民币22 亿元,唐山皓华将拥有标的储罐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按储罐出资合同约定处置的权利。 截至本公告日期,唐山皓华和本公司附属公司河北天然气的主要股东中华煤气(河北)同受控于中华煤气,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唐山皓华为本公司附属公司层面的关连人士。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上市规则第14A章下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达到5%或以上但低于25%,根据上市规则第14A.101条的规定,本次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下有关申报及公告的规定,但可豁免遵守取得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此外,按照储罐合作合同的有关安排,标的储罐建成后将移交唐山皓华,因此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下的须予披露的交易,须遵守申报及公告的规定。 本公司附属公司曹妃甸公司目前正在进行唐山LNG项目和外输管线项目的开发和建设。为拓展曹妃甸公司运营模式、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曹妃甸公司参照公开招标模式的要求开展了唐山LNG项目两个标的储罐建设合作伙伴的公开比选,共有3家合资格企业参与比选,包括中华煤气及两家独立第三方企业。评选完成后确定,中华煤气的计划书符合比选要求,且其报价在各比选人中最高,因而由中华煤气中选。经协商,中华煤气指定由其全资附属公司唐山皓华出资建设标的储罐。为此,于2020年8月20日,曹妃甸公司与唐山皓华订立储罐合作合同,约定有关标的储罐的建设出资和管理方面的合作。 储罐合作合同包括储罐出资合同和委托建设管理合同,约定标的储罐出资、建设前和建设期间 的经营管理、建成后移交和管理等事宜。 1). 唐山皓华获得标的储罐的出资权(即唐山LNG项目 中2#储罐和6#储罐,内罐净容量预计各为20万立方米),负责出资建设标的储罐。 2). 曹妃甸公司负责组织开展标的储罐的前期手续跑办 工作、建设管理工作及后期的运营管理工作。 3). 曹妃甸公司享有标的储罐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 权,唐山皓华应向曹妃甸公司支付租赁费用。 4). 唐山LNG项目投产后,曹妃甸公司向唐山皓华提供运营管理、LNG接卸、气化外输、液态外输等配套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用。出资金额:人民币22亿元(含税),包含前期手续办理费用、建设管 理费用、标的储罐建设费用、建设期土地租赁费、税费。 出资金额乃根据公开比选程序的中选人中华煤气所提供的报价确定。本公司认为出资金额高于其他比选候选人的报价,并已包含标的储罐建设的相关支出和费用,而根据储罐合作合同约定,标的储罐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 费用和风险均由唐山皓华承担,因此,出资金额乃按一般商务条款或更佳条款确定,属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 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1)负责标的储 罐的前期手续跑办工作,完成相关审批文件; (2)选 择标的储罐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设备、材料供应等合作机构,保证各环节规范合法操作; (3)在标的储罐的施工、建设管理过程中,充分尊重唐山皓华意见。 (1)保证按合同 约定及时出资,承担标的储罐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费用和风险,但由于曹妃甸公司原因导致的风险除外; (2)有权委派常驻代表参与标的储罐的建设管理 工作; 及(3)拥有标的储罐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按 储罐出资合同约定处置的权利。委托建设管理的范围 :唐山皓华委托曹妃甸公司建设管理标的储罐,包括储罐 建设管理和协调;选择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和检测供应商;竣工验收;和标的储罐的试 运投产等。委托建设管理期限 :委托建设管理期限自委托建设管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标的储罐建成并完成首次进液之日止。标的储罐的计划建设工期为40个月。合同价格与支付 :就储罐出资合同约定的人民币22亿元出资金额而言,唐 山皓华须于以下各时点向曹妃甸公司付款:委托建设管理合同签署后、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施工单位进 场动工后分别支付20%的出资款;在机械完工证书签发 后支付10%的出资款;并在试运投产完成后支付全部余 款。 (1)负责标的储罐建设 承包商的选择工作,并与承包商签订合同,行使承包合同项下权利与义务; (3)负责对标的储罐建设全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 全等进行管理; (4)负责组织标的储罐建设过程中发生的 招投标、环评、规划和施工备案等全部事项等。 及(3)未经曹妃甸公司同意,不得将合同 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唐山LNG项目建设地点为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港口物流园区内,项目设计年接卸能力1,200万吨╱年。其中,两个泊位的预计年接卸能力共1,000万吨╱年,分三个阶段建设。该项目的预计 总投资为人民币253.9亿元。由于唐山LNG项目规模大、投资大,建设周期长,与唐山皓华开展合作可以减轻曹妃甸公司的建设资金压力。 公司预期,待标的储罐建成后,曹妃甸公司可以向唐山皓华及中华煤气提供储罐运营管理、LNG接卸、气化外输、液态外输等服务,通过收取相关服务费用,提升曹妃甸公司盈利能力。 基于以上所述,全体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交易是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属 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公司是华北领先的清洁能源公司之一,经营范围包括: (i)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压缩 天然气、煤层气、煤制天然气等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投资; (ii)投资开发风电、太阳能、核 能等新能源项目; 曹妃甸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22日,为本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主要负责投资开发唐山 LNG项目、河北新天唐山液化LNG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曹妃甸-宝坻段)和河北新天唐山 LNG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宝坻-永清段)。 中华煤气成立于1862年,是香港历史最悠久的公用事业机构,亦是香港规模最大的能源供应商之一。于1994年开展中国内地的燃气项目。目前,在内地共有260多个项目,业务范围覆盖天然气上、中、下游项目、环保能源、水务等,业务遍布全国26个省、自治区和直 辖市。 唐山皓华于2020年6月24日在唐山曹妃甸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亿元,为中华煤 气的全资附属公司,主要经营销售化工产品(许可类化工产品除外);贸易代理(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业务。公告链接:https://pdf.dfcfw.com/pdf/H2_AN202008201399905879_1.pdf